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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现在有新的情况,我早两天跟经理提成辞职,然后他在我的辞职报告上 :批准。
然后因为我的报告上有提到工资和提成问题。
最后他在注明里写到:由于2007年4月1日以后是根据年薪制来定的工资水平,所以未到一年是不会补工资的。至于1/4以前的提成要到2007年12月30日以后发放,所以现不于发放。到时候来公司领取 2007年8月15日 **贸易
然后我说这样的话,数额到底多少不清楚,他又在中间空着的地方加了 :年底领取壹万元整 外加一个极度潦草的签名。
但是我拿着这个还是不放心,因为说到底他谁也不算,说不好年底他根本不在这里了,到时候我找谁去,他签的无非是空头支票。但是他拒绝再提供任何承诺。我甚至是在怀疑他存心在忽悠我,这么给我批也只是为了稳住其他同事。
后来我又去找了大老板,他话说的虽然客气,但是也明确的说,如果年底账面有赢利的话,保证把钱提出来给我,但是如果没有赢利或者说他们中途清算掉了,他们也不保证把钱给我。也就是说大老板那边也是拒绝以公司的名义给我任何承诺,他说让我找经理,只要他同意他可以答应给我钱。
在目前这样的情况下,我又改怎么操作呢?
期盼指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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